劳动者合同未满提出的辞职押金是否可以退还?

时间:2024-05-08 作者:红河律师

辞职后押金可以退还。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人单位不能收取劳动者的财物(押金),若存在收取押金的,用人单位应当退还给劳动者。拒不退还的,劳动者可向劳动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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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合同有约定提前解除合同不退还押金,那么就不能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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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企业无权收取劳动者的押金,你完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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