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的手段有哪些呢?

时间:2024-05-08 作者:红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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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的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及其他利益等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给予回报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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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有哪些
1、非法集资的常见手段如下:
(1)非法发行有价证券;
(2)非法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行债权凭证;
(3)非法发行会员卡、会员证;
(4)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化,出售份额处置权;
(5)利用民间会社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6)以签订商品经销等经济合同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7)以发行私彩或变相发行彩票的形式集资;
(8)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9)利用果园或庄园开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非法集资认定标准是什么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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