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总价合同履行中,承包人未完成工程施工的,工程价款如何确定

时间:2024-05-07 作者:红河律师

你好,按照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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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的工程价款怎么确定可由发包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确定,可以参考市场价格、工程单价和工程量、工程施工难度等综合确定,然后约定在双方的建设施工合同中。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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