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有强制扣押学籍的依据

时间:2024-05-04 作者:红河律师

法律分析:学校扣押学生学籍,不给学生转学是不合法的。1.转学必须要先联系接收学生的学校,必须先去这所学校取得联系,2、在该学校同意接收小孩的情况下,拿一个接收条文去小孩的学校盖章鉴字后,再给小孩打转学证3、如果不给,那就找教育主管部门反映情况,要求出具学籍。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可与学校领导协商处理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可以去教育局投诉

本文链接: http://www.98550.cn/329766.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茂名律师 成都律师 宣汉县律师 无锡律师 赣州律师 舟山律师 银川律师 西双版纳律师 杭州版权纠纷律师 杭州江干区律师 杭州建德市律师 上海律师 宁波律师 杭州刑事案件咨询 泰安律师 成都律师 洛阳律师 台州律师 安吉律师 崇仁律师 泰和律师 惠州惠城区律师 雷州市律师 上海静安区律师 阜阳律师 周口律师 武汉律师 厦门律师 嘉兴律师 常德律师